如何确定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及补缴基数?单位和个人对补缴社会保险费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有争议的,按劳动仲裁等规定程序生效法律文书为依据,先确定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加上补缴利息后为补缴基数。
如因争议双方无法举证等原因,无法确定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的,可暂按其应缴费月份所在单位平均缴费基数的110%确定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加上补缴利息为补缴基数。
相关阅读:
《工资条例》“难产”与利益格局固化
《工资条例》难产与利益格局固化 摘要:原本在2010年便呼之欲出的《工资条例》,直到2012年到来仍然悄无声息。现在,部里已经不让我们再说这件事情了,一位参与《条例》制订和修改的人保部人士向媒体透露,而另一位多次参与《条例》讨论的人士则直截了当向记……[更多]
劳动法规定春节期间加班怎么算工资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