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违反《劳动法》有以下几种;同一职务,投保公积金都不同,工资也不同;2008年国务院规定可以休年假,单位却不执行;对于法定节假日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也不执行。对于以上几点,职工可否提出解除合同,并且追讨自己的权益?
答:按照相关规定,在相同岗位、相同工作时间、取得相同工作业绩就应实行同工同酬,但仅是职务相同并不必然就是待遇相同,决定职工的待遇问题还有许多其他的因素。单位不执行带薪年休假规定及不支付节假日加班费,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诉,要求支付带新年休假工资或加班费,以维护自身权益,不要贸然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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