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年春节,孙毅过得喜悦,又夹杂些许不安。
孙毅是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民一庭副庭长。1月20日,龙年春节的前3天,陕西省铁路“两院”移交属地管理协议签字仪式在西安举行。这标志着陕西省成为全国第一个同时完成铁路法院、检察院移交工作的省份。
铁路法院、检察院移交地方,与铁路局脱离隶属关系,孙毅和他的同事们经历了一次巨大震荡。记者5日走访了移交后的西铁中院。
铁路法院不再归“铁路”
陕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娄勤俭在1月20日的移交签字仪式上说,将铁路检、法与铁路运输企业全部分离,既是改革铁路管理体制的重要步骤,更是中央司法体制改革和国家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
“我们这一代铁路法院人,经历过几次大的变革。”西铁中院院长王英博说,建国初期,1954年7月,西铁中院及所辖西安、安康、宝鸡铁路法院成立;1957年全部撤销;1982年重新设立;1984年,西铁中院随西安铁路局的撤销而撤销,下辖的西安、安康、宝鸡铁路法院归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管理;1987年,宝鸡铁路法院改为法庭;2006年9月,西铁中院恢复成立。
2010年12月8日,铁路“两院”改制正式启动。改革思路是:“两院”与企业分离,一次性整体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一次性移交给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实行属地管理。
王英博说:“此前我们的党建工作、人事劳资、经费保障由西安铁路局党委、铁路局负责,以后将有根本变化。”
“儿子审老子”饱受诟病
“你是法院的,怎么没有‘人民法院’字样?你是法官,怎么不是‘人民法官’?”西铁中院刑二庭副庭长张蕾给当事人送传票,曾经如此被人质疑。质疑焦点就在于法院前缀“铁路运输”4个字。当事人振振有词:“你们是铁路局下属单位,我告铁路局,你们来审,不是‘儿子审老子’吗?”
西铁中院副院长向勇说,与地方法院、检察院不同的是,铁路法院、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并非公务员,而属于“企业编制”,经费、人事由各级铁路局负责,往往被看作铁路局的下属单位。随着社会的发展,铁路自己案件自己审,的确饱受诟病。
西铁中院副院长刘华甫介绍,铁路法院以前主要给铁路局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坚强司法保障。曾经有人提出“司法为铁路”、“司法为国有资产”的口号。
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院长王周户认为,铁路系统经过改革,已变为企业,再保留司法机关已经没有根据,更易造成司法不公,改革是市场经济发展和国家行政管理的必然结果。
陕西高院法官处处长张峰介绍,西铁中院及西安、安康两个基层院共有146人。根据协议,今年7月以后,这些人员及财政划归陕西高院和省委组织部管理,经费列入地方财政,法官任命也由铁路局党委变成当地人大常委会。改制后,铁路法院名称不变、案件管辖不变。
移交不应仅是权宜之计
1993年,侯文锋刚参加工作时,就听到消息:铁路法院要移交地方。19年后,已经成为西铁中院副院长的侯文锋终于盼到了这一天。
过去经常有人开玩笑,“过完年铁路法院还在不在?”大家年复一年都在谈论铁路法院的前途,如今移交成功,让很多人松了一口气。
事实上,为了迎接改制移交这一天,西铁中院早已做了大量准备工作。
“2006、2007年,法院补充大量新鲜血液,司法考试通过率达到33%。”王英博说,“2009年8月,我们选派10名优秀法官去省高院、雁塔法院学习,培养了一支骨干队伍”。
王英博认为,铁路法院一次性整体移交,体现了国家对这支队伍的满意与信任。西铁中院30年办案质量稳定、队伍建设良好,没有出过事,没有一人受过刑事处分。
从铁路到地方,毕竟是一次脱胎换骨的改革,酸甜苦辣唯有自知。
有的铁路法官担忧,住房条件能否改善;
有的铁路法官呼吁,解决基本养老保险金问题:他们在2009年8月1日前是铁路职工,现在转为公务员,政府应从2009年8月1日起计,将基本养老保险金的个人交纳部分8%退还本人;
还有的铁路法官担心,从铁路到地方,收入会大幅下降。
“这是一次不彻底的改革。”王英博则不希望移交仅仅是权宜之计,期待改革继续深化,“西安市要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现有司法审判力量严重不足,已成为瓶颈。外地有政协委员建议,借助全国铁路法检改革契机,将铁路中院改为所在城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何不将西铁中院改革一次到位,改成‘西安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管辖范围重新界定。去掉‘铁路’二字,也好打消老百姓‘还是铁路的人、还是铁路局的法院’的误解。”
“无论如何,一纸移交协议,抹不去我们的‘铁路气质’”。王英博说,往昔的光荣深深留在记忆中,他们希望自己从一叶小舟并入大船,驶向法治的彼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