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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石川:农民工沦为苦力 维权绝不能无力

2012年02月26日14:25        京华时报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深夜驾车强行掳走农民工当苦力,并派专人看管,谁要想逃就一通毒打。近日,哈尔滨警方成功打掉了两个涉嫌非法拘禁、强迫劳动的恶势力犯罪团伙,18名无家可归人员和农民工被成功解救。

  强掳农民工当苦力,这是法治社会的暗影,与文明背道而驰。但是,类似事件并非孤例。一个充满讽刺意味的细节是,4年前,哈尔滨曾经发生过类似事件——“哈尔滨破获非法拘禁案,26人被包工头控制”。

  每有类似事件发生,各职能部门都在努力亡羊补牢。但是,仅有常规动作还不够,还应该从两方面进行制度性反思。

  其一,不法分子为何一再把农民工或智障人员当做强掳和奴役的对象?究其因,相对来说,农民工是弱势群体,他们维权意识不强,也没有强有力、有效的反抗手段,关键是,还缺乏有针对性的公共服务。比如他们来到异地找工作,举目无亲,没有健全的组织为他们维权,即便失踪了有时也不为人知。如果农民工在城市里有温暖而可靠的互助组织,他们失踪哪怕一天,也早就该被人追问和报警了。

  其二,不妨进一步提高不法分子的违法成本。不法分子强掳农民工为苦力,是为“黑色经济”所驱动——通过拘禁、强制农民工无偿劳动而赚得大钱,这就需要重罚、严惩不法分子。但现实情况是,案发后,一些不法分子通常只被处以拘役或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事实上,刑法修正案(八)已经明确了强迫劳动罪:“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不法分子严惩,才能遏制住其有恃无恐的气焰和为利所驱的冲动。

  农民工满怀憧憬地来到城市,他们需要的是体面劳动,是尊严生活,是用体力和技术换取的美好明天,而不是黑色的梦魇。捍卫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要靠法律发力,要靠监管部门撑腰,还要靠健全的制度保障,让农民工抱团前行、温暖相携。

  捍卫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要靠法律发力,要靠监管部门撑腰,还要靠健全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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