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帮网 > 法治新闻 > 今日话题 >

马涤明:投资公司擅自收费何异拦路抢劫

2012年03月06日07:58         大洋网-广州日报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马涤明

  擅自恢复收费,这是在拿公共利益做“绑票”,严格地说,这与“拦路抢劫”并没有本质区别。

  今年1月1日已停收通行费的二级公路——龙东格公路,竟被云南凯通公路投资管理公司“公告”宣布从3月5日8时起恢复运营收费。(3月5日云南网)

  一家企业在没有任何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收费,有没有一点“拦路抢劫”的味道?

  国家叫停二级公路收费,但云南凯通公路投资管理公司有几千万元的投资尚未收回,这确是个问题,但这个问题属于该公司与政府之间债务债权关系,与公众无关;因为政府方面一时半会解决不了,便擅自恢复收费,这是在拿公共利益做“绑票”,严格地说,这与“拦路抢劫”并没有本质区别,上升到法律上,可能就是违法犯罪——把公路给拦上,不给钱就不让走,如果谁都可以这么做,社会岂不要乱套?

  值得玩味的是,一个企业,对这种近乎抢夺的收费行为,为啥看得这么简单?这或许有大背景、大环境下“公路收费”最简单易行、见效最快、手段也比较风行的原因吧?而“滥收费”、“收费养人”、“收费经济”等等,所以成为名词概念,足见各种“收费”乱象之严重。而一个企业,居然会以自己公司的名义挂出个“公告”,以收费缓解“资金链断裂”,这就不仅是“滥”和“乱象”了,而是笑话。

  纠正擅自拦路收费不难,将某些公路定性为“无期限经营公路”也可以研究;可怕的是,滥收费、“拦路抢劫”的生财之道成为一种共识,又因违法成本可以忽略,而被趋之若鹜。

  相关阅读:

  澳门母公司在中国建立“投资公司”的法律问题

  澳门母公司在中国建立“投资公司”的法律问题一、导论 1 二、投资公司的法律概念与法律形式 2 三、投资公司的设立方式 3 四、成立投资公司的条件 3 五、投资公司设立的程序 5 六、投资公司的经营范围 6 七、投资公司的机构与解散 9 八、结语 13 一、导论 由于……[更多]

  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与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交通银行天津分行、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国库券买卖欠款纠纷案

  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与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交通银行天津分行、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国库券买卖欠款纠纷案 天 津 市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00)高经终字第36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住所地:武汉市桥口区解放大……[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新闻首页头条推荐: 浙江黑幼托300平米房挤300孩子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推荐律师
新闻排行榜
立法律界评论时讯
视频推荐
视觉焦点
每日推荐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