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注销程序表
步骤
|
债务人工作
|
债权人工作
|
法律依据
|
1
|
股东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
|
公司法190条
|
2
|
于15日内成立清算组
|
|
191
|
3
|
10日内通知债权人
|
|
194
|
4
|
60日内公告三次
|
|
194
|
5
|
清理财产债权债务:
(一)对申报债权进行登记核实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三)清理债权、债务; (四)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
债权人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或第一次公告90日内申报债权。申报时应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
|
194
|
6
|
制定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
|
195
|
7
|
清偿债务:
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
|
195
|
8
|
分配剩余财产:
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
|
195
|
9
|
制作清算报告: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
|
197
|
10
|
申请注销:
持清算报告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不申请注销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其公司营业执照,并予以公告。
|
|
1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