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帮网 > 法治新闻 > 今日话题 >

杨于泽:公务行为“终身负责”注定有名无实

2012年03月20日08:03         中国青年报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深圳市近日发布《关于廉洁城市创建中诚信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征求意见稿),规定公务行为将实行终身负责制,公务行为出现过错的,责任追究不因行为主体的职务变动、岗位调整而分离。有人为之欢呼,似乎又一项“制度创新”诞生了。

  “终身负责”好比“终身保修”,责任之重重在“终身”,意味着出来混,终究是要还的。公务行为效果或近或远,有些行为“后效”立现,但有的被问责,有的被放过;有些行为“后效”要等多年后才显现出来,只能“秋后算账”。终身负责,则责任追究不是“只在朝朝暮暮”,从理论上说,公务行为不负责任的风险大增。

  但所谓“终身负责”,是相对于公务行为发生之当下而言的,等于寄希望于将来。对不负责的公务行为进行责任追究,是社会正义的一个方面。法谚云,“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对于不负责任的公务行为,如果不能及时追究,就会有人权利受损;将来追究,正义已经“迟来”,按理“不是正义”。对公务行为的责任追究,必须立足当下,所谓“终身负责”充其量是一种不得已的补救措施。

  终身负责直接针对的是两种情况,一是当下该承担责任而未被追究,二是公务行为的“后效”只能观之于将来、责任只能将来追究。两种情况,可能是由于不作为、乱作为,可能是由于违反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原则,总而言之是权力不规范,不受监督与制约。权力不受监督和制约,结果往往就是责任不能落到实处。责任当下得不到落实,我们却设想责任会在将来受到追究,这实在是一件令人缺乏信心的事!

  现在实行依法治国,我们不妨再从法律和政治实践两个方面作进一步探讨。

  公务行为的责任,可分为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党纪政纪责任。追究刑事和民事责任,必须诉诸刑事和行政诉讼,而刑事和行政诉讼都有一个时效问题,刑事诉讼追诉时效是5到20年,行政诉讼时效是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显然,公务行为的刑事和民事责任受到时效限制,不可能“终身负责”。当然,党纪政纪处分不受追诉时效限制,发现公务行为有问题,随时随地可以处分随之。

  而从世界范围来看,发达国家无不强调对权力的实时监督与制约,如果权力行使不规范,人们可以循代议体制和司法等多种途径寻求救济,重在即时纠错。假设某地领导动议建一座“国际机场”,预算100亿元。兹事体大,必须保证决策不出大的问题,如果当下不负责,100亿元就打水漂了。制度文明,就是保证程序合法,先进行可行性论证,再根据论证情况走民主决策程序,防止领导人拍“脑袋”。

  揆诸中国现实,不乏有地方因领导拍脑袋而建了“国际机场”,闲置在那里二三十年,但有谁想到过要他“终身负责”?真要他负责,领导大可以辩解说,不是机场建大了或者不该建,而是继任者没有把地方经济搞上去。当然也有像郑筱萸退休之后被查处的案例,但他们的问题往往涉嫌违法犯罪,且在法律追诉期内,根本就不是针对一般公务行为的“终身问责”。

  要公务人员负责任,当务之急还是规范权力,让人民群众都来监督和制约权力,施加压力和影响,使权力立即负责、当下负责,谁不负责谁丢饭碗。“终身负责”,更像是一张空头支票,千万别用它麻痹了我们规范权力的决心。

  相关阅读:

  殷国安:公务员“辞退”的“冷饭”还要炒多久

  如果不称职老是落空,辞退当然也就无法落实,变成一句空话。 北京近日出台政策,首次明确建立健全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考核从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评分,与晋升和待遇挂钩,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称职的将予辞退。(3月17日《人民日报》) 其实,公务员两年考核不合格……[更多]

  殷国安:搞垮公务员是什么意思

  □ 殷国安(江苏 职员) 中央党校原副校长李君如说,如果说公务员是社会的管理者,他们全部被搞垮了,社会就会变得无序,那个时候有权有势的人全都去国外了,倒霉的还是老百姓。(3月14日《南方日报》) 什么叫搞垮?专门查了一下词典,解释有二:使失败或毁坏,……[更多]

  湖北公务员跨省堵锁眼逼迁续:道歉赔偿5000元

  湖北公务员远赴深圳动员打工者返乡签拆迁协议未果,将对方的报刊亭门锁用胶水和化学制品堵死。13日,福田警方通报称,湖北两名涉事干部已投案自首,向受害者道歉并赔偿了5000元损失,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13日11时许,湖北籍打工者李美丽从制造报刊亭的工厂拿……[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新闻首页头条推荐: 浙江黑幼托300平米房挤300孩子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推荐律师
新闻排行榜
立法律界评论时讯
视频推荐
视觉焦点
每日推荐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房产 邛崃黄页 邛崃新闻 邛崃门户网站 邛崃求职招聘 邛崃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