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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里川:听证会代表联系方式讳莫如深为哪般

2012年03月23日08:19         现代快报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在油价刚上调的背景下,4月份将召开的南京出租车价格调整听证会更是备受社会关注。参加听证会人员名单将会在听证会召开15天前向社会公开,而公开名单上按惯例只包括姓名、单位等自然信息,而不会有联系方式,这让不少市民产生疑问,不知道自己的建议找谁传递。而物价部门也表示,市民可通过政府网站、官方微博、媒体等各种渠道,表达对这次调价的看法和建议。(详见今日快报封7版)

  举办这一听证会的必要性不必赘述,有关部门也在尽力筹备。事实上,在听证会多成“听涨会”的当下,如何取得公平、公开的效果,让听证会真正“听”起来、“证”起来,仍然是一大课题。

  就程序而言,听证会不可能允许所有的市民到场表达观点,这就势必令人们急于寻找“己方”代言人进行沟通,把自己想要说而不能上会说的话陈述一空。应该说,市民的心声很强烈,要求也很正当,因为举办听证会的目的就是最广泛听取民意。只是,“不会有联系方式”的结果还是让这些市民失望了。当然,现在表达渠道确实太多了,其他表达方式也并非没有作用,然而,人们肯定更注重于“点对点”的直线传播,事实上仅就出租车价格调整听证会而言,这种传播效果要比发散于网络和其他平台上的观点传播效果好得不知多少了。就正常逻辑而言,“直线沟通”为主、“曲线沟通”为辅,两者配合起来最好。

  从另一个层面来说,作为听证会代表,他们当然可以尽情陈述个体的主张,不过,他们不能仅仅代表自己的利益和观点,他们更多的是代表着一个群体的利益和观点,否则,“代表”二字也就不能名副其实了。既然如此,让他们与相关群体进行有效沟通,不仅能增加听证会的参与度、信息量,提高听证会的影响力,也能以群众的智慧帮助听证会代表更好地“履职”。

  如果总是不公开联系方式,市民连谁代表自己都不知道,连联系代表都成奢望,就必然会有“被代表”的感觉。在今天,人们对“被代表”深恶痛绝。借用民意而又不尊重民意的听证会,其结果的公正性又怎能避免民意质疑呢?

  近年来,不独南京的听证会,各地听证会举办前后,公开听证会代表联系方式的呼声可以说不绝于耳。“不公开听证会代表联系方式”所激起的民意反弹举不胜举,比较典型的事例是,前几年安徽省合肥市物价局在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听证会上拒绝媒体采访、拒绝透露消费者代表联系方式的做法受到普遍质疑。新华社也播发调查报道予以关注。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一些地方已开始“破题”。山东省肥城市2008年城区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即向社会公开听证代表联系方式,意在“便于广大市民向听证代表反映需要代表代达的意见,确保听证会征集各界意见更充分、更全面、更客观”。江苏邳州市2009出租车起租价格调整听证会,也公开了听证会代表联系方式。

  公开听证会代表联系方式,表面看起来,是一项技术活,但实际上,它不只是技术问题,更是一种行政意识。如果屏蔽民意来自后者,那么再容易的事情也难做。合肥市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听证会就是一个暗箱操作的例证。这样的听证会,本质上是被部门、企业利益所绑架,而将百姓利益置之脑后。

  当然,并不能说,所有未公开听证会代表联系方式的听证会都有上述问题。“隐私担忧”是一个现实的问题,尊重听证会代表隐私也非常必要,但仍有探讨空间:一来,参加听证会,某种意义上就已经成了公众人物,留下联系方式并不过分,就算手机留不得,总可以留个其他号码吧?二来,就算牵涉到隐私,也会有变通办法,我们的市民很聪明:建议为听证人员办理临时手机号。那么,政府部门可否为听证会代表配备之?2011年广州高峰的士听证会公布20名听证代表名单的联系方式时,既有固定电话、家庭地址也有邮箱,这就充分考虑到了保护隐私与方便沟通的“平衡”,值得借鉴。

  办法总是有的,关键是信息公开的诚意。

  听证会若要真正成为老百姓信得过的议政载体,首先要从基本信息的公开做起。希望南京的听证会能及早开这个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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