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案件的特点

2012年04月05日13:53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自诉案件的特点

 

  1、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公安 或者检察机关。

  2、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适用调解,原告在法院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 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诉。

  3、被告人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提出反诉。所谓反诉,就是被告人 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联系的犯罪行为, 要求人民法院进行审 判。

  4、自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无论是作为被害人还是作为他的法定代理人) , 有权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对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服,有权提 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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