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肖某为首的诈骗团伙对外宣称隶属于国家部委,承诺可以办各种高级资格证书,诈骗上千名企业高管。为提高“工作效率”,该团伙在内部施行传销式管理模式,以能拿到高薪为由招人为团伙服务。记者昨天获悉,丰台警方已将该团伙端掉。在一年时间里,该团伙诈骗金额近千万,涉案嫌疑人达到525人,其中 422人因涉嫌诈骗已被刑事拘留,27人被处以治安拘留。此案是北京警方破获的刑拘人数最多的案件。(4月18日《京华时报》)
内部以传销管理模式稳固员工,外部通过诈骗企业高管获得高额回报,这样的诈骗团伙无疑令人生寒。若不是警察卧底其中,拿到了足够的证据,或许在普通人看来这与正常的公司无异。特别是对员工承诺的不要求学历、工作经验,还能获得高工资,更可能对求职者特别是即将步入社会、正为工作愁容满面的大学生有着莫大的吸引。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并非一句妄语,只要相关部门能够重视,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坚决打击,骗子终究有露出马脚的时刻。
诚然,案件的破坏令人欣喜,不过事件的教训并不能因此完结。稍加留意就会发现一个吊诡的问题受骗者多为企业高管。据报道,为取得对方信任,业务员会打着国家部委的旗号,并承诺交9800元培训费,只要参加由其组织的考试即可发证。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付出相应成本不仅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也是公众日常生活的基本常识。只交钱就能获得相应的资质认证,明显有违法律规定。如此简单的常识判断,作为社会精英阶层的企业高管居然信以为真,着实令人惊诧。
资质认证是个严谨的问题。相比于大学毕业生考证热作用的不明确性,企业高管的一些证件则确确实实会对个人发展带来实质帮助。该团伙培训办理的证件包括一级建筑师、高级项目管理师和人力资源管理师等领域的国家级资格证书。而这些证件需要企业高管依靠实际能力去获得,但很多人宁可去花钱买。其中的道理并不难,买证的机会成本要比主动培训的机会成本少的多。
其实,从唐骏“学历门”开始,公众开始对官员以及企业高管的高学历开始提出质疑。这些质疑不仅拷问着个人的伦理道德,更是对社会文明程度的质疑。每个人都有欲望,都有谋取利益的需要,但谋利应该在法律的框架内,应该理性对待自身利益的获取。正如有学者所言,处理强人与法律、本能与规则、欲望与伦理之间的关系,考验着社会的文明程度。作为社会精英的企业高管,某种程度上正是社会文明程度的代言人,许多希望步入上流社会的人都以他们作为人生榜样。如果他们习惯的是造假、买假,无疑会向公众放大社会的非理性和不公正。
说到底,诈骗集团能够屡次得手、企业高管能够被多次放血,折射出的是社会精英阶层的社会责任意识低下。作为公民,不仅有权力与义务制造社会财富,还应该严守法纪。只为少付出一些成本而亲睐弄虚作假,这样的作法出现在社会精英阶层,无疑会使逐渐固化的社会阶层雪上加霜。因此,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这一案件不止在法律框架内有意义,同时也在进一步拷问社会精英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