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断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既遂与未遂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主观方面虽然具有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但其既遂的标准不是以目的是否实现为标准的。行为人只要出于故意实施了伪造、变造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一达到数额较大,即构成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既遂,其目的是否实现则没有影响。行为人出于故意实施伪造、变造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完成,只要能查明其足以达到数额巨大的标准,则就可构成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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