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怎么办

2012年06月04日14:15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一、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二、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你可以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再通过检察机关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要求立案的通知后,应当在15日内决定立案,并且将立案决定书送达人民检察院。同时人民检察院也应当采取措施,依法对通知立案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人民检察院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人民检察院可以直接立案侦查。

  三、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案件中的问题

  不予立案决定的作出,就意味着结束刑事诉讼程序,即不再进行相关的调查工作。因此,结束程序所依据的材料必须要充分、翔实。在调查过程中要排除主观上的影响,

  1、粗线条地收集材料和进行审查。在实践操作中,由于对立案审查规定了具体期限,因此对一些复杂、牵涉面较广的案件,特别是涉及行为地、人员分散、涉及面广的案件,侦查人员便无暇深入、细致地调查、分析,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往往材料不到位。

  2、在确认是否有犯罪事实和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过程中受“不破不立”思想的支配,在主观上将立案标准与定罪量刑标准相混淆。

  3、对立案调查程序认识有偏差。在调查核实中往往先入为主,仅是根据控告、举报、报案等材料反映的内容进行调查,未对材料所涉及的其他可能构成犯罪的事实作调查,单方面的收集证明有犯罪事实或无犯罪事实的材料,将造成材料的偏向性,不能客观、全面地作立案判断。

  不予立案复议案件中暴露出的这些问题,实际上就是当前公安机关在刑事立案程序中的薄弱环节。长期以来,由于受到“不破不立”、“先破后立”思想的影响和一味追求指标完成,使得立案程序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甚至被看作为是可有可无的【2】。而近几年以来,随着法制建设的加强,“严格执法、依法办事”成为了公安机关履行职责的指导思想,“重实体、轻程序”的作法已经被打破。因此,新形势下公安机关的刑事诉讼活动就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切实履行好维护刑事诉讼法律关系各主体合法权益的职能。为此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应当作到:

  (一)决定所依据的材料必须充分

  不予立案决定的作出,就意味着结束刑事诉讼程序,即不再进行相关的调查工作。因此,结束程序所依据的材料必须要充分、翔实。在调查过程中要排除主观上的影响,综合、客观地收集证明无犯罪事实的材料;同时亦要收集能够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材料。调查取得的材料要最终能够清晰地证明无犯罪事实和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这两个条件,特别是关系复杂的经济类案件,必须将相关材料中涉及的民事纠纷与犯罪行为界定区分,避免含糊不清。

  (二)决定作出前的审查必须全面

  立案程序中的审查活动不同于进入侦查程序后的侦查行为,它仅仅是一个判断、确认过程,并不要求将全部的事实行为和相关人员查清、查明。但这并不等于可以简略审查程序,由于报案等材料经常带有一些人为因素,反映的“犯罪事实”往往是“此罪”套“彼罪”,相互交叉,较为模糊。因此在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前,必须对取得的相关材料进行全面审查,从思想上打破“先破后立”、“不破不立”的束缚【2】。对涉及的线索不轻易排除,尤其对立案标准抽象、概括的案件,更要依据材料,并结合地区经济情况、社会形势、发展阶段等因素综合判断。

  相关阅读:

  最高检、公安部明确涉毒案立案标准

  毒品犯罪案件立案追诉标准昨日(5月28日)出台。今后,容留他人吸毒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立案追诉,将有更明确的法律标准。 5月28日,最高检、公安部在其网站公布《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下称《立案追诉……[更多]

  云南晋宁警方曾多次拒绝立案 指报案民众造谣

  云南晋宁警方曾多次拒绝立案 指报案民众造谣 2058 次点击 15 个回复 0 次转到微评 水邊瘋子 于 2012-5-28 4:53:31 发布在 凯迪社区 猫眼看人 云南晋宁警方曾多次拒绝立案 指报案民众造谣 2012年05月28日03:58 红网 谭君 [ 导读 ]韩耀的母亲在寻找中得知,南门……[更多]

  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及犯罪构成

  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及犯罪构成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更多]

  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三)受贿案(第385条、第386条,第388条……[更多]

  盗窃罪立案标准和犯罪构成

  盗窃罪立案标准和犯罪构成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 我国刑法规定: 第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更多]

  河南驻马店一名官员跳楼身亡 被指不符立案条件

  12日下午4时41分,驻马店市财政局非税收入管理局副局长李峰从市财政局办公楼8楼跳下,落到2楼平台上,不治身亡。 13日上午,记者再次赶到驻马店市财政局,据该局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介绍:他(李峰)42岁,科级干部,出事前一个小时,还在办公室给同事安排……[更多]

  中央决定对薄熙来同志严重违纪问题立案调查

  鉴于薄熙来同志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决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停止其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立案调查。 新华社北京4月10日电 新华社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更多]

  离婚立案应提交材料清单

  离婚案件立案 应提交材料清单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 请您在起诉时准备好以下材料: □ 1、起诉状原件(份数为被告人数+2份) 起诉状中需明确诉求解除婚姻关系;有子女的,须明确子女归何方抚养;请求法院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较多时,请在诉状后附上财产清单 2、婚……[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无销售许可证的房屋是否可以购买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侦查阶段知识排行榜
侦查阶段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