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国务院法制办网站公布了铁道部起草的《铁路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明确提出,铁路建设单位不得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工期、降低工程质量。(6月19日《北京晨报》)
多年来,在很多领域,赶进度、抢工期、提前完工都被视为一种先进光荣的现象,似乎工期提前的时间越长证明干劲就越足,有的建设单位习惯把提前完工当做一种成绩。实际上,这往往是一种片面的理念。
工程工期是经设计单位科学计算规划得出,符合建设规律,工期的长度不仅与工程的工作需求量相对应,也与工程的质量相对应,按部就班地按照工期设计施工是对工程的每一个环节质量的最好保障。当然,并非提前完工的工程质量就一定有问题,但不容回避的是,提前完工的工程,尤其是盲目抢工期的工程,多会有这样或那样的质量问题,埋下安全隐患。在这方面,我们已有过太多教训,有不少抢工期工程轻则重新返工,重则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令人痛心不已。由此看来,一味追求速度,盲目抢工期,罔顾工程质量和安全,也是一种“偷工减料”。
无论如何,质量和安全都是第一位的。在各个建设领域,一定要摈弃抢工期光荣的片面理念,摈弃一味求快的思想,尤其要摈弃为了献礼工程、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牺牲工期的做法。笔者以为,法律不仅要向铁路工程建设领域的盲目抢工期亮红牌,也要向其他工程建设领域的抢工期亮红牌。(李英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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