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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权的不可分性介绍

2012年07月23日09:34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质权的不可分性介绍

 

  质权设定后,债权人就质押财产之全部行使其权利,质押财产分割、部分让与,债权分割、部分让与或部分清偿,均不影响质押权的存在。质权效力及于被担保债权的全部,及于标的全部,即质权人如债权原本或利息有一部未受清偿,也有留置及拍卖标的全部的权利,这是质权的不可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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