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逃废金融债务的特点

2012年07月24日08:29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企业逃废金融债务的特点

 

  一、更名翻牌。通过企业公司制及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后,一些企业不惜以逃废金融债务和损害银企关系为代价,求得改制的顺利进行,利用企业公司及企业股份合作裁的改造,实行企业职工买断产权或向职工转让部分产权及通过职工投资增资扩股等形式,注册成立新公司,转移资产,逃避债务,致使金融债权被悬空。

  二、金蝉脱壳。通过企业分立和企业债权转股权后,有些企业转移资产,悬空金融债务。如七台河市燃料公司将企业划分为若干个独立核算小企业。同时将原企业固定资产也转移到划分出的小企业中,资走债留。建立原企业约清算组织,一切债务由清算组织承担,造成原企业资不抵债,导致银行债权悬空。

  三、一卖了之。通过企业出售,大多数企业被外商和大集团及原企业负责人折价后,购买企业固定资产(厂房设备),如七台河矸石电厂、北岗矿和七台河洗煤厂三家企业被德利能源公司购买后,银行信贷挂帐达 万元。如个别小企业在出售过程中,未经政府部门批准,采取低估价格、廉价转让,甚至对企业资产负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更严重的是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的利益,使金融债权  被“合理流失”。  四、并资甩债。通过企业兼并,利用“挂贷免息,,政策,剥离金融债务。有的企业故意回避银行债务,巧立名目,只并权益,不并债务,兼并后,原企业不存在,新企业又抵赖旧帐,致使金融债权被悬空,少数企业利用困难企业优惠政策,剥离不良资产,积极参与兼并,故意逃避金融债务。

  五、破产逃债。一些企业在申请破产时,先破后立,转移资产,仅申报债权,只有破产法律裁定文书,不通知也。不召开债权人大会,任意扩大或缩小债权债务,低估资产,降低债权人的受偿比例,通过企业破产逃废金融债务。

  六、担保失效。通过企业改制后,有些担保企业注销、趸更企业的名称,大量企业贷款担保丧失了权利,久而久知,担保时效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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