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清算正式审批前是否要求“预审批”
企业从提出企业解散申请到得到批准,正常的程序应当是企业权力机关作出解散的决议,然后提出解散申请,审批机关进行审批。然而事实上,一些地方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部门在审批前却要求税务、海关、财政、外汇、公安等部门对企业的清算申请进行预审批。对于财政和税务的预审批,可能是审批机关希望企业在得到审批前先行办理清缴税款、退还优惠补贴等,有些审批是源于某些地方对外资“进来容易出去难”的思维作怪,另一方面则是由于过去清算办法对此的规定不明确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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