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消费纠纷愈演愈烈 保障消费者权益迫在眉睫
【导读】近年来,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消费逐渐进入寻常百姓家,但是随之而来的商家的不诚信行为引发的汽车消费纠纷愈演愈烈,汽车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问题非常突出。《天天3·15》本期关注:汽车消费,让我欢喜让我忧。
据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随着汽车大规模的进入家庭,最近这些年消费者对于汽车的感情现在慢慢变得复杂了。刚开始开上车的时候,每个人都会觉得挺兴奋、
挺骄傲,但是也可能转瞬间就变的很烦、很忧愁,明明是新车但是却突然发现车身都是锈蚀,多次维修车总修不好,汽车召回制度也表现得不给力......新政怎么样能够很好的落实,新政什么时候能出台,也是大家关心的焦点。
面对种种情况,消费者应该怎样保护自己?依法维权?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六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王范武法官和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六庭胡建勇法官,以及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刚做客节目,就“汽车消费”这个话题发表他们的看法。
中国目前已经进入“汽车时代”,汽车纠纷的案件数目也呈上升的趋势。汽车消费纠纷都有哪些特点?王范武法官对此做了详尽的解答。
王范武:涉及到汽车消费方面的投诉量逐年上升,据统计,去年共受理了16000多件,法院接到的涉及汽车产品质量的案件也逐渐增加。同时,这类案件涉及到的数额都比较大。此外,汽车产品和一般的消费产品有一个很大的不同,汽车在法律上定义为“高速危险工具”,开车过程实际上是一个高度危险作业的过程,它不仅对司机本人,对周边的汽车、周边的群众都构成一种潜在的危险。所以汽车产品的质量比一般消费品的质量问题更严重。再有一点,汽车使用者和生产者以及销售商是极不对称的,开车的司机可能有几千万,但是真正懂汽车的极少,这种极不对称也造成消费者在诉讼中处在一个极为弱势的地位。目前我们的汽车消费环境和消费市场很不理想,买完以后遇到了产品质量问题的话就很难解决。
消协统计数据表明,20万元以下的车型和紧凑车型,特别是合资品牌的汽车投诉成为一个投诉热点。汽车维修通常会有哪些猫腻?
胡建勇:汽车这个行业特别重视销售,但是等消费者买了之后,在运营或者行驶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或者需要维修的时候,可能汽车行业对这一块就不是很重视,维修不及时客观上很容易造成了受害人的损失,也可能造成侵权人赔偿主体的责任。再一个是作业不规范,不该换件的给换了,该换的也给换了。在这个过程当中,一个企业的道德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民事案件举证一般是谁主张谁举证,大多数的案件可能还是存在举证不能的问题。
现在汽车召回在这几年越来越频繁,汽车“三包”的规定目前正在论证,什么时候能出台?这是广大消费者都在翘首以待的。
胡刚:2012年7月22日,国务院发了一个《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的法规性文件,里面专门提到,要落实和健全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加大对大中型客货汽车的缺陷产品召回力度。国务院这份文件里还提到,要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严格检验检测机构的资格管理和计量认证管理。我个人的理解是,加强资质管理的一项内容是既然你有了这样一项资质,应当为不特定的公众,包括汽车厂商和普通的公众特别是司法机关指定的检验要求,应该履行法定的职责。
不论是召回制度也好,还是汽车“三包”规定也好,对于目前的进程,我们都是乐观其成的。此外,我们国家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核心是为了生活需要,汽车早期可能有某种生产经营的特点,但是现在越来越多的汽车消费纯粹是为了增进自己生活的品质和质量,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汽车消费应该完全适用于我们国家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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