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死亡残疾保险的给付对象

2012年08月06日09:34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意外伤害死亡残疾保险的给付对象

 

  1.残疾保险金的给付对象。保险人给付残疾给付金的意义在于保障因人身意外伤害致残的被保险人利益,因而残疾保险金由被保险人本人受领。

  2.死亡保险金的给付对象分为:①在保险合同指定受益人的情况下,由受益人领取。②在保险合同未指定受益人的情况下,死亡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按照继承法规定的范围和顺序,由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受领。③在无受益人又无法定继承人的情况下,保险人不给付保险金。因为在人身意外伤害死亡残疾保险中,保险人可视为被保险人的债务人,当债权人不复存在或自愿放弃债权时,债即消灭,保险人的债务得以免除,所以不必再支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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