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的特点

2012年08月07日07:55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刑事诉讼的特点

 

  1、刑事诉讼必须由法定的专门机关主持进行,其他国家机关无权进行。

  2、刑事诉讼活动必须是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

  3、刑事诉讼活动必须依法进行。即必须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式和方式进行。

  4、刑事诉讼活动的内容是解决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犯了什么罪,是否应当受到刑事处罚,处以什么样的刑罚的问题。

  5、刑事诉讼是在特定的诉讼形式(或曰诉讼模式)下进行。

  6、刑事诉讼是惩罚犯罪,保障人权。

 

  相关阅读:

  刑事诉讼管辖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管辖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无销售许可证的房屋是否可以购买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诉讼代理知识排行榜
诉讼代理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