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纠纷的处理

2012年08月10日14:45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赡养纠纷的处理

 

  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赡养义务包括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尊敬。经济上的供养是指父母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时,子女应根据父母的实际需要,给付生活费。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这就是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前提是父母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需要子女赡养。在有多个赡养义务人的情况下,作为承担赡养义务的一个整体,赡养义务人对赡养费可以协商解决,如谁承担多少,承担与否等,但不得损害赡养人的权利。这样,虽然有的赡养人未承担赡养义务,但从整体看,承担赡养费可以视为所有赡养义务人的共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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