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救助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前期处理。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道路交通事故,或者指定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时将案件移送其他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案件管辖发生转移的,处理时限从移送案件之日起计算。
军队、武警部队人员、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本规定处理。需要对现役军人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军队、武警部队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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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受理
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应当记录下列内容: (一)报警方式、报警时间、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报警的,还应当记录报警电话; (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间、地点; (三)人员伤亡情况; (四)车辆类型、车辆牌号,是否载有危险物品、危险……[更多]
交通警察处理交通事故是否收取相关费用?
公安机关可以向重大和特大事故的交通事故责任者收取交通事故处理费。 交通事故处理费应当上缴财政部门。收费办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相关阅读: 发生交通事故,公安机关应如何处理? 马上出警,经现场勘查,属于交通事故的,填写《交通事故立案……[更多]
发生交通事故,公安机关应如何处理?
马上出警,经现场勘查,属于交通事故的,填写《交通事故立案登记表》。不属于交通事故的,由事故处理部门负责人批准,书面通知当事人。一般以上事故现场勘查,人数不得少于二人。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