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女士和张先生上世纪八十年代结婚,孩子已经长大成人。杨女士是一名老师,张先生目前是两家公司的控股股东,一家是商贸公司,另一家是实业公司。最近,张先生与他公司的一个女下属搞得火热,还当面提出与杨女士离婚。杨女士同意离婚,但不知法律对公司股权处理有何规定?她是否可以做其中一家公司的股东?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夫妻离婚时要分割的共同财产越来越多样化,开始仅限于一张床、两床被子,后来发展到家电、车子、房子,现在又有好多人在炒股、开公司,离婚自然要涉及到分割股权。
在所有的离婚财产类型中,股权分割是最复杂、最多变的问题,一般涉及三个法律,公司法、合同法、婚姻法。如何解决这个难题,做到既保护弱势离婚女性的利益?又不损害其他股东的权益?好在法律依据比较明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6条进行:“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相关阅读:
离婚后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理?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更多]
离婚了,保险理赔金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六年后,她患了肾炎,无法生育。夫妻两人决定离婚,却为房屋等婚后财产如何分割闹上了法庭,医疗保险理赔金的权属问题更是成了他们争论的焦点。治疗时的费用夫妻共同承担,离婚了,因病取得的保险理赔金该如何分配?昨日,在北仑法院法官的主持下,案件调……[更多]
离婚手续怎么办:协议离婚程序
根据《婚姻法》第31条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是依法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程序。它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 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农村是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