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拥有住房的非京籍家庭想改善住房怎么办

2012年08月16日09:09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问:已拥有住房的非京籍家庭想改善住房怎么办?

  王树德律师回答:想改善住房条件的非京籍家庭需先将已有住房出售,再新购一套住房,但不能够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社保或纳税证明的,即使卖掉名下房产也不能再买房。

  持外地户籍者若不符合在京购房条件,可以买商业立项的住宅项目,如酒店式公寓等,此类“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只有40或50年,纯住宅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新政中没有针对新房、二手房的交易进行限制,只要能够提供暂住证及连续5年的社保或纳税证明,家庭名下在本市又没有住房的,可以购房且限购一套,包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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