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告通知
张三:
本人与你于2009年12月1日签订了《居间合同》,约定在12月11日前签订《买卖合同》,2009年12月5日你电话告知中介不准备签订买卖合同。现本人向你郑重通知如下:
1、《居间合同》合法有效,你应当按约在12月11日前与本人签订买卖合同;
2、如未在上述期限签约,你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李四
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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