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成重伤后公安机关立案不抓人怎么办

2012年08月16日15:02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如果重伤结果是经过公安局的法医鉴定得出的结论,那么该案子就属于是刑事案件,公安局应当立案抓人,如果公安局迟迟无正当理由不抓人,受害方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督察机关检举、控告。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督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 对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或者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建立督察制度,对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执行法律、法规、 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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