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郭焘)昨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太原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标志着我市成为全国首个为终身教育立法的省会城市。《条例》规定,市、县(市、区)政府要将终身教育经费列入预算,保证终身教育经费逐步增长。
终身教育含三类
根据我市开展终身教育的实际情况,《条例》所称的终身教育,是指由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等组织依托各类教育资源开展的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和农村成人教育活动。
近年来,我市终身教育成效明显,在实践、理论、政策方面,均走在了全国前列。但是,终身教育事业在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亟需法律保障,其中,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和农村成人教育更是亟待规范。
要设“社区大学”
社区教育是《条例》的一大亮点,所谓社区教育,是指面向社区内居民开展的以丰富居民精神文化生活、优化社区人文环境、构建和谐社区为主的教育活动,主要为社区内学龄前儿童、学生、从业人员、待业人员、下岗再就业人员、流动人员、残疾人及老年人等提供教育服务。
根据《条例》,市、县(市、区)政府要加强社区教育机构建设,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分别设立社区大学、社区学院、社区学校、社区分校,并建立独立的场所,配备必要的教育设施和相应的教师、管理人员。
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条例》规定,市、县(市、区)政府要将终身教育经费列入预算,保证终身教育经费逐步增长。其中,县(市、区)政府应当按照行政区域内常住人口数,按每人每年不低于两元的标准安排社区(村)教育经费,并根据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加而增加。
教育部门负责对终身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或者挪用经费,违者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还明确,每年10月的第二周为本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每月举办面向全体市民的全民终身学习大讲堂。该《条例》今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