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 厦门海沧新阳医院(市管民营二级医院)于3月5日收治一名贵州籍重症患儿,患儿因“咳嗽、发热、气喘、腹泻、呕吐”等症状急诊入院,当时初步诊断为重症肺炎合并急性呼吸衰竭、腹泻和电解质紊乱。经医院治疗后,患儿病情无明显好转,患儿由120急救车转送至厦门长庚医院救治,但因病情过重,抢救无效,当日死亡。
患儿死亡后,家属对医院治疗提出质疑,经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街道司法所等多部门协调,现患方已同意申请尸检鉴定和医疗事故鉴定,以明确责任归属。
3月9日市医学会已正式受理患方提出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经协调鉴定的相关费用由医院先行垫付。现尸检鉴定已委托福建正泰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时间已确定于3月11日下午进行。
市、区卫生局将继续关注有关鉴定和纠纷处理的相关情况,积极引导医患双方通过合法途径公平、公正地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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