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在今天召开的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第5次会议暨第12次专题汇报会上表示,最高法已陆续发布两批8个指导性案例,其中民事案例4件,刑事案例2件,行政案例2件。
据介绍,最高法于2010年9月设立案例指导工作办公室,专门负责案例指导工作。同时配备了政治素质好、审判经验丰富、理论功底深厚、工作认真细致、具有不同审判专业背景的法官负责指导性案例的选编工作,并建立了审判业务部门和地方各高级人民法院案例推荐报送机制和网络。
在具体编选案例工作中,最高法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精心选编,审慎发布,确保每一个指导性案例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群众的检验。目前,案例指导工作办公室从高级法院和最高法各审判业务部门推荐的300多件案例中选报最高法审委会讨论案例21个,讨论通过指导性案例10个。
张军表示,指导性案例统一了裁判尺度,规范了自由裁量权,减少了办案人员的主观随意性,保证了类似案件裁判结果趋同,有力维护了司法公正,从而使之成为看得见的公正"参照系",得到了各级法院广大法官充分肯定;同时,通过发布指导性案例,为人们的社会行为提供了司法指引,树立了依法办事的范例,促使诉讼当事人采取理性的诉讼行为,是向公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生动教材,进一步提升了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