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台的《佛山市城市容貌标准》规定:“广场、车站、港口、码头、人行天桥、体育场馆、剧场等公共场所无人员乞讨、露宿”等。新规出台后,以往乞丐较为集中的旅游景点、天桥等公共场合,白天已难见乞丐的身影,晚上才有少数乞丐“顶风”现身。(8月29日《齐鲁晚报》)
虽然城市中确实有一些“假乞丐”,但毕竟是少数,若还能有一条正常的路可走,谁愿去做乞讨者呢?是的,城市的面子很重要,有时在广场、车站、人行天桥、公园等处,看见向过路人伸来的脏兮兮的行乞之手时,确实有碍观瞻,甚至还会影响到人们的心情。但作为城市的管理者,是否该区别和善待行乞者,采取更加人性化的管理方式呢?是否该既治表又治里呢?试想,对付弱势群体用如此狠招,让城市顿失基本的同情心与慈善之怀,其实比行乞者伸过来的手更不体面。难怪有网友发帖说:“我们还是趁早离开佛山吧,这样下去是不是以后穿便宜衣服也要被禁止入城了,到最后恐怕只是除官员和富人外,其他人禁止入城?”
网友这种讥讽的话是不中听,但要想耳净,就需自己心净。现在很多城市都打出了诸如“开放、包容”等城市口号,但实际上做的往往并非如此。按照佛山市的新规定,或许我们再也看不见乞讨者了,但在表面看起来很干净的城市背后,城市的人文之心恐怕并不“干净”。
城市化作为现代化的重要维度,可谓大势所趋,不可阻挡。不过,我们生活在城市里的人,不仅需要物质的丰裕,表面的洁净,空气的清新,还需要精神上的慰藉,需要对城市底层弱者的怜恤与关怀之心。给包括行乞人员在内的城市弱者一个生存空间,也是城市的良心所在。无他,因为我们和行乞者一样,都是生活在同一片阳光之下的公民,只是物质状况暂时存在一定差距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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