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我在南京一家公司做电焊工,一个月前在电焊的过程中因为没有戴防护眼镜,结果眼睛被烫伤,住院治疗后视力下降了不少,公司却说我是违章操作,只肯赔2000元了事,还要开除我,请问我这是不是工伤?
律师解答:虽然属于违章,但不是故意造成的,应当属于工伤,可以要求单位给予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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