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津贴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2012年08月30日13:46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李某于2011年1月到蒙阴县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该合同约定月基本工资为800元。2011年2月,李某在工作中左手不慎被高速运转的机器绞断,经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经鉴定达到伤残六级,无护理依赖。伤残结论作出后,因该公司不能为李某安排适当工作,自2011年10月起每月发给李某360元的伤残津贴。李某认为发放的伤残津贴过低,多次找公司协商未果,于是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该公司补足差额。

  仲裁委经审理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60%的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11〕33号)规定,自2011年3月1日起蒙阴县的最低工资标准为800元。本案中,该公司未尽上述义务,支付的伤残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是错误的,应承担补足差额的责任。

  经调解,双方达成了如下协议,该公司支付李某伤残津贴差额1320元,并同意以后按规定支付。

  相关阅读:

  克扣工资和拖欠工资

  应该说,这是一条操作性比较强的规定。但是,什么叫“克扣工资”?什么又叫“无故拖欠”工资?劳动者生产的产品没被验收合格,用人单位说你当月 的工资就不发了,这算不算“克扣工资”?还有的劳动者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单位就从他当月的工资中扣除赔偿金……[更多]

  工伤赔偿金以实际工资计赔

  实际月平均工资2126元,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1100元,遇到劳动争议纠纷,本人工资应该适用何种标准? 2011年6月宋女士食指压伤去医院接受治疗,在后来的赔偿中,宋女士要求以受伤前的平均工资2126元/月进行赔偿,但其工作的企业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月工资1100元……[更多]

  工伤保险中本人工资如何定义

  南昌何先生: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中的本人工资是指本人在工厂的基本工资还是实领工资(含加班工资),又或是全省职工平均工资? 回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无销售许可证的房屋是否可以购买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劳动合同赔偿知识排行榜
劳动合同赔偿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