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群体的工伤

2012年09月04日09:20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自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月起按照企业工伤保险政策执行,改制前的伤亡人员其待遇由单位按原政策执行。机关人员的工伤在国家没有出台新的政策之前仍执行民政和人事部门的规定。

  实习人员

  到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实习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发生工伤事故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工伤认定。

  反聘人员

  企业聘用离退休人员发生工伤,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工伤认定。

  童工

  用人单位非法使用童工所造成的伤害,应依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2002年第364号令)规定处理,伤残童工不需进行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委员会可根据单位或监护人提出的申请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按伤残等级发给童工一次性赔偿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6倍,7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为赔偿基数的1倍。死亡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

  赔偿基数是指本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社区弹性就业人员

  经批准享受社会保险费补助的社区弹性就业人员,应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保额5万元的标准,由劳动保障部门给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金额的80%的补助,社区弹性就业人员个人缴纳投保金额的20%,在从事工作中受到伤害时,可通过人身意外伤害险解决。

  外埠企业人员

  外埠企业人员发生工伤,应到《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手续。

  相关阅读:

  实行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的范围

  用人单位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都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社会统筹。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及各类联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更多]

  申报工伤认定,有无时效限制?

  问:2003年5月5日,我在工作过程中因机器设备故障致使手部受伤,单位领导让我病休在家,领全额工资,至今快1年了,一直未按工伤处理,虽多次向单位领导反映,领导总以种种理由不予办理。我想咨询一个,单位拒绝按工伤处理怎么办?申报工伤是否有时效限制? 答……[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我国法律对城镇居民房屋的补偿方式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劳动保护知识排行榜
劳动保护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