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布了黄金大米的调查进展,称中疾控未参与黄金大米研究,该项目也未提交卫生部审批。中疾控研究员荫士安因卷入此事且说法前后矛盾,已被停职并接受调查。昨日,卫生部表示,将要求中国疾控中心进一步加大调查力度,尽快查清事实,并且及时地向社会公布有关情况。
黄金大米风波已持续近半个月,目前,一些事实逐步浮出水面,转基因大米实验基本已经确定无疑,有关部门也公布了调查的阶段性成果,但我们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完整、让人信服的调查,究竟是哪些部门和哪些个人牵涉其中应当承担责任?
从主要涉事部门也是相应的主管机构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信息来看,似乎在表明,中疾控营养食品所和其他直属单位均没有批准和参与有关“黄金大米”的研究,中疾控研究员荫士安的参与完全是个人学术行为。由此,我们担心这会不会成为此事调查的一个基调,即仅仅是个别学者的责任。
据论文强调,有数十名儿童被当作实验对象,在一个时期内试吃。这样的实验仅凭几位科研人员恐怕难以组织实施,究竟是科研人员打着有关机构的旗号,还是有关机构有授意科研人员开展实验,需要进一步调查。中疾控科学审查委员会“经审查科研档案”就断定中疾控营养食品所、湖南疾控中心这些在论文中赫然在目的机构没有参与可能缺乏说服力。
事实上,通过对美方实验组织者美国塔夫茨大学以及论文责任作者汤光文的详细调查核实,以及对荫士安等三位中方作者的调查,可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相互印证,不难查清楚事实真相,到底有哪些机构和个人在公然说谎,哪些机构和个人因违反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程序,侵犯实验对象的权益而负责任。
需要指出的是,调查应当避免舆论情绪化的干扰。黄金大米研究之所以掀起轩然大波,主要是美国用中国儿童进行转基因大米实验这些字眼刺激了国人的神经,在不少人看来简直是祸国殃民。该项实验的初衷是改善发展中国家儿童营养,在科研领域我们可以跟任何一个国家合作,转基因大米适不适合食用尚有争议,但并不能说实验中食用转基因大米必然对人体有损害。
问题的关键不是外国科研机构选用中国儿童做人体实验,而是这一实验是不是经过严格、完备的伦理审查,有没有明确翔实地告知实验对象,即使是我国独立的科研项目,选择一些国人做实验同样应符合相关的规定。现在,我们要调查清楚的主要是伦理审查把关问题以及实验对象知情权保障问题。
由于中国疾控中心是涉事部门,仅仅让其加大调查力度是不够的,还应当有更高层级和独立的调查介入,以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处理,给民众一个负责任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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