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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万元债务纠纷引发的非法拘禁

2012年10月08日14:35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9月17日,灵璧县公安局灵城责任区刑警队接到灵城居民王女士的报案后,快速反应,迅速在县城一住宅小区解救了被非法拘禁72小时的韩某,侦破一起由债务纠纷引发的非法拘禁案,两名犯罪嫌疑人落入法网。

  报案——

  “我被关押在某居民小区”

  9月17日上午9时20分,灵城责任区刑警队接到王女士报案称:丈夫韩某9月14日起至今一直未回家,且和对方联系不上。当日上午9时许,她接到一男子的电话,电话里对方声音非常微弱。她仔细辨听,确认是多日音信杳无的韩某。韩某称,自己被人关押在灵城某居民小区1号楼2单元203室,有专人看管。

  出击——

  “关押”72小时后重获自由

  警情就是命令。民警在将案情向刑侦大队和县局作汇报的同时,便着便装赶赴事发小区,勘查、了解现场周围环境。经走访排查,民警确定韩某还在房间内未被转移,随即制订了周密的解救方案。上午10时许,民警冒充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以收取管理费的名义骗开门,然后迅速冲进房间,成功解救韩某,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姜某。至此,韩某已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72小时。

  案由——

  债务纠纷引发非法拘禁

  经查,韩某欠下邵某(在逃)7万多元工程款迟迟未还,双方通过法庭多次调解未果,邵某遂想将韩某拘禁在家逼其还钱。9月14日,邵某通过朋友胡某(在逃)雇佣王某、姜某,把韩某带至自己家中实施看管,直至韩某被警方解救。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嫌疑人王某和姜某刑事拘留,对邵某、胡某两人的追捕正在进行中。

  提醒——

  暴力维权法理不容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商贸活动日益频繁,有些债权人对通过法律途径收取债务麻烦且耗时较长失去信心,遂选择以扣押、拘禁债务人或其他“捷径”来收取债务,实现“自力救济”,殊不知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自由权。警方提醒: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暴力维权法理不容。

  任清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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