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 所谓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是指出卖人将自己对标的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买受人,由买受人拥有所有权的行为。《合同法》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约定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给买受人。买卖标的物为动产的,如果没有约定,所有权在交付时转移。所谓约定,如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虽已交付,但所有权仍应属出卖人。出卖人除交付标的物外,还须协助买受人办理有关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以登记完毕买受人取得权利证书为所有权转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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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交付标的物是什么意思
所谓交付标的物,是指出卖人将买卖合同所约定的标的物转移给买受人的行为,这是出卖人的首要义务,也是买卖合同最重要的目的之一。标的物的交付可分为现实交付和拟制交付。出卖人应当按约定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此外,出卖人应当按……[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