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改变管辖通知书(下级法院用)

2012年10月09日10:15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人民法院

  改变管辖通知书

  (下级法院用)

  (    ) 刑 字第  号

  人民检察院:

  你院    年  月  日以  检 诉〔    〕  号起诉书,向本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

  犯           罪一案,根据    人民法院(    ) 刑 字第

  号关于《同意移送(改变)管辖决定书》的决定,本案改由    人民法院审判。现将起诉材料退回你院,依法重新办理移送起诉事宜。

  附:一、该案卷宗    卷;

  二、证据材料    件。

  (院印)

  年  月  日

  样式128的说明

  一、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制订,供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上级人民法院《同意移送(改变)管辖决定书》以后,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并退回起诉材料时使用。?

  二、本样式系填充式,一式两份:一份入卷备查;一份连同《同意移送(改变)管辖决定书》复印件送达同级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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