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登记的办理期限是指,区县级民政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到三方收养登记申请书至发给收养登记证的审查期限。
根据《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七条规定,收养登记的审查期限为30日,自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至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登记机关对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相关阅读:
【子女抚养权】事实收养成立的要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自1992年4月1日起施行,在收养关系的成立方面,法律更明确的规范化了。可是在很多省份和地区,大部分的收养人和送养人是不清楚法律规定的,从而也很少按照收养法的规定去办理收养登记或收养公证。 事实收养关系的成立对各方当事人显……[更多]
【子女抚养权】收养孙子女的条件
我国法律规定,收养不仅仅是指收养子女,也可以收养孙子女。但收养孙子女除具备收养子女的全部条件以外,还要具备如下三个条件: (一) 收养人必须年满五十五周岁; (二) 无子女、孙子女和外孙子女; (三) 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相差四十周岁; (四) 收养人具备有……[更多]
【子女抚养权】离婚案件子女抚养的原则规定
近几年,诉至法院的离婚案件数呈上升趋势,在这些案件中,因难以割舍的亲情和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大部分当事人都在子女抚养问题上寸步不让,往往闹得不可开交。对待这一问题,了解《婚姻法》对子女抚养问题的原则规定,这对当事人双方是大有帮助的。 (一)处……[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