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有一个当事人咨询了我这样一个问题:2010年9月,双方经协议离婚。当时对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的问题都没有异议,基本按照公平均等原则处理的。2012年1月,女方得知男方在三年前就和其他女人租住房屋在一起,并生下了一个孩子。问,她还能以婚姻过错为由,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并赔偿吗?
根据婚姻法46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显然,女方的赔偿理由是上述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女方属于无过错方,男方属于过错方,应对女方给予赔偿。因为离婚前女方还不知情,且女方现在需在证明男方过错程度的证据上注意搜集,这也是法院能否重新立案的重要依据。
法院立案后,会根据男方行为对正常家庭生活和夫妻感情的严重影响,本着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重新分割财产或给予女方赔偿。
相关阅读:
【协议离婚程序】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离婚登记程序办理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具体为: (一)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 本人的结婚证; (三) 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四) 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1寸单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离婚协议书应当……[更多]
【协议离婚程序】异地协议离婚管辖
异地协议离婚,即离婚双方对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更多]
【协议离婚程序】起草离婚协议八大注意事项
离婚协议,是指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以及离婚后财产如何处理、子女归谁抚养等相关问题达成的共同意思表示。其中,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约定只有在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才能生效。也就是说,离婚协议中的协议是附条件的,即以离婚为生效条件,若离了婚,协议内……[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