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帮网 > 法治新闻 > 今日话题 >

乔新生:网络“扒粪”,路在何方

2012年10月16日08:25         环球时报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乔新生

  互联网在中国反腐倡廉过程中居然发挥如此重要的作用,这是很多人所没有想到的。一个最新的例子是,广东省的一位城市管理局负责人被揭发拥有几十套住房,当地纪律检查委员会跟进调查,很快查清了事实真相。至此,互联网络在揭露腐败方面几乎百发百中。这一方面说明中国的互联网使用者具有高超的“射击技巧”,另一方面也说明,中国官方反腐倡廉任重而道远。

  对于互联网络反腐倡廉的作用,学术界存在着不同的认识。有人认为轰轰烈烈的互联网反腐运动,可以帮助执政者吐故纳新,解决长期积累的腐败问题;也有人认为,互联网反腐倡廉具有广场效应,它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放大中国腐败现象,甚至有可能成为政治斗争的工具,被别有用心者所利用。

  对互联网反腐败给予肯定甚至高度评价,不是迎合公众的情绪,而是因为互联网的确帮助公民实现了宪法上的权利,让公众的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真正落到实处,互联网反腐败使人们摆脱了传统的路径依赖,使行政主导的反腐倡廉变成公众主导的群众运动。互联网络“扒粪”运动正在以特殊的方式“教育”和警告政府官员,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保持低调。

  香港廉政公署的一位朋友认为,内地在反腐败问题上存在误区,一些人认为批评教育可以减少和杜绝腐败,还有一些人认为预防可以解决腐败问题。香港反腐倡廉最宝贵的经验就在于,通过强化执法力度,让每一个政府官员不敢贪污、不能贪污、不愿贪污。互联网在反腐败的过程中充其量扮演“线索提供者”的角色,而无法从根本上打击腐败分子。正确的做法是,把互联网络使用者高涨的反腐败热情纳入法律体系之中,让他们积极主动地向反腐败机构反映问题,然后通过正式立案调查程序,发现并且解决问题。基于这样的考虑,香港廉政公署更多的是接受市民举报而不是在互联网上发现线索,从而有效地避免了互联网反腐可能出现的信息失真以及侵权问题。

  所以,我们一方面要对互联网在反腐方面的贡献给予充分肯定,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意识到,这种做法恰好反映了我国法律反腐制度设计上的不足。只有把互联网反腐的热情逐渐地纳入到法律程序之中,才可以确保我国反腐倡廉有序推行。

  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这种通过互联网暴露腐败案件然后由执政者立案查处的现象还会持续下去。但执政者有必要改变这种新时期的“路径依赖”,变被动为主动,比如通过建立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和定期公开制度,把公众拉回到体制反腐的方向上来,为网络“扒粪”时代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作者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廉政研究院院长)

  相关阅读:

  乔新生:官员,请自觉远离奢侈品

  乔新生 陕西省日前发生特大交通事故,造成36人遇难,但网上流传的陕西省安监局局长在事故现场的爽朗一笑,却令人如鲠在喉。网民发起人肉搜索,很快发现这位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官员是名表收藏爱好者,网上有不少其佩戴名表的照片。这种明摆着的摆阔,为什么会……[更多]

  乔新生:应惩戒渣打的就业歧视行为

  近日媒体爆出渣打银行在招聘实习生时,提出一个条件:应聘者的父母亲存入人民币50万元成为银行VIP客户才能被优先录……[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新闻首页头条推荐: 浙江黑幼托300平米房挤300孩子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推荐律师
新闻排行榜
立法律界评论时讯
视频推荐
视觉焦点
每日推荐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