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兰英诉湖南太子奶集团供销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

2012年10月18日09:13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刘兰英诉湖南太子奶集团供销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纠纷案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1)株中法民二初字第26号

  原告刘兰英。

  委托代理人王彬。

  被告湖南太子奶集团供销有限公司。

  诉讼代表人陈建宏,系湖南太子奶集团供销有限公司管理人的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蒋笑非,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长沙分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袁明,湖南方正圆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刘兰英与被告湖南太子奶集团供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子奶供销公司)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一案,本院于2011年4月10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1年7月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王彬、被告委托代理人蒋笑非、袁明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2010年7月23日,被告太子奶供销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原告依法申请债权290901元。太子奶供销公司管理人审核确认原告债权额为244591.24元,相差41413.76元。具体为:2010年5月31日《安徽皖南经销商对帐》认可的费用支出9000元、退货14739.76元;2010年5月23日湖南太子奶集团法人代表李途纯批示同意的公司2008年十送一活动余款3974元;2010年5月23日李途纯批示的公司领导打款全额上帐金额13700元。现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增加确认原告债权41413.76元。

  被告答辩称,原告要求确认的债权41413.76元均未经公司相关人员审核,未上公司财务帐,故被告不予认可。

  原告为支持其诉讼请求,向本院提交了以下证据

  证据一、2010年5月26日李途纯出具的承诺函复印件一份;

  证据二、《安徽皖南经销商对帐单》复印件一份;

  证据三、请求公司领导打款全额上帐的报告复印件一份;

  证据四、关于补上2008年公司十送一活动余款给上帐的报告复印件一份。

  被告对原告上述四份证据质证意见如下:原告所提交的四份证据均未提供原件,无法核实其真实性。证据一所加盖的“湖南太子奶集团”公章未备案,也未对外公开使用,不具有法律效力;证据三、证据四中涉及的要求上帐金额13700元、3974元,未经公司相关人员核实,未上被告财务帐,故管理人不予确认。

  本院认为,因原告不能提供证据原件,其真实性无法确认,且《安徽皖南经销商对帐单》上加盖“湖南太子奶集团”印章,不能证明系被告的行为;另二笔争议金额13700元、3974元,被告主张未最终审核认可,其异议理由成立。因此,对原告所提供的四份证据本院依法不予认定。

  被告太子奶供销公司未向本院提交证据。

  根据当事人的陈述,本院经审理查明本案事实如下:

  原告刘兰英为被告太子奶供销公司的县级经销商。2010年9月19日,本院依法裁定对太子奶供销公司进行重整,并指定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为太子奶供销公司重整管理人。原告刘兰英依法申报债权290901元,太子奶供销公司管理人审查确认原告债权额为244591.24元。原告认为管理人审查确认债权有误,少确认债权41413.76元,依法向本院提起诉讼。

  本院认为,本案为破产债权确认纠纷。依照法律规定,原告对自己提出的诉讼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原告主张太子奶供销公司欠款290901元,认为管理人少确认债权41413.76元,但不能提供证据证实,依法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刘兰英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35.33元,由原告刘兰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本判决书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同时,直接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诉讼费,递交上诉状后,上诉期满七日内仍未交诉讼费,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双方当事人在法定上诉期内均未提起上诉或上诉又撤回的,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段 郴 雯

  审 判 员   刘 卫 国

  审 判 员   吴 晓 斌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书 记 员   彭  华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赵樱子律师:一般会有哪些原因引发协议离婚?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破产法案例知识排行榜
破产法案例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房产 邛崃黄页 邛崃新闻 邛崃门户网站 邛崃求职招聘 邛崃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