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的招标当事人,又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主体,是指依照法律法规能够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关系、享受相应权利和承担相应义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主要是指招标人和投标人。
招标人是依招标投标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活动的幅度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自然人不能成为招标投标活动的当事人。事实上,非企业法人的其他组织也不能成为建设工程施工和勘察设计投标的主体。
除招标人和投标人以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参与人还包括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等。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依法设计、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评标委员会是指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评标事宜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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