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公河案一审判决彰显司法正义
本报特约评论员傅达林
湄公河案的公正判决,不仅体现出中国司法捍卫本国公民生命权和财产安全的能力,更彰显出中国对危害国际安全秩序的跨国犯罪严惩不贷的决心。
湄公河中国船员遇害案6日一审宣判,糯康犯罪集团6名被告人受到中国法律的惩处,其中糯康等4人被昆明市中院依法判处死刑,其他2人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和有期徒刑8年。
任何犯罪都是“个人针对社会的战争”,必须受到法律的正义审判。在司法主权管辖之下,外国人也不例外。湄公河案的公正判决,不仅体现出中国司法捍卫本国公民生命权和财产安全的能力,更彰显出中国对危害国际安全秩序的跨国犯罪严惩不贷的决心。
湄公河惨案中13位同胞殒命国外,如此残忍的犯罪行为,如何排除不当的情绪干扰和过度的外交敏感,将案件做成一个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这本身考验着司法机关的能力水平。
对于一审判决结果,虽然各被告人均当庭表示上诉,但形成于司法机关严密的证据确认和逻辑认定基础之上,无疑做到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从实体上看,中国司法机关围绕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展开了跨国调查和取证,昆明市中院还依法传唤了泰国、老挝13名证人出庭作证,仔细辨析证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为案件的公正判决奠定了坚实基础。从程序上分析,该案的司法审判始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尤其是对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极度尊重,为6名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保障被告人在庭审中使用其通晓的语言参与诉讼。如此,凸显出中国司法的正义价值和程序文明。
在世界范围内,死刑或许是一个令人不悦的字眼,但建立在严格司法审判基础上的死刑适用,既是对一国法律秩序与尊严的尊重,也是对被犯罪严重撕裂的社会关系的修复。鉴于死刑的利害关系,中国司法机关并未采取简单的报应刑罚观,对6被告全部判决死刑,而是根据宽严相济、罪刑责相适应的原则,在细致把握案件具体情节的基础上,分别定罪、均衡量刑。这样的刑事司法结果,既贯彻了中国司法一贯的“少杀、慎杀”政策,更鲜明地折射出司法矫正正义的科学性与正当性。
我们相信,无论是本案今后的司法程序,还是继续寻求对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处理,中国司法机关必将作出公正的裁判结果,向国际社会传递中国司法的正义与文明。同时,这种涉案刑事案件追诉中形成的扎实细致的办案作风,也势必会带动整个国内刑事司法的文明进步。
相关报道见今天A20版
(原标题:湄公河案一审判决彰显司法正义)
相关阅读:
傅达林:保护个人信息要立“罚”更要执“罚”
要彻底防止个人信息变成黑色商品,治理者不仅要立罚,更要严格执罚,如此才能在违法者心中确立违法必受罚的预期效应。 针对当前个人信息泄露较为严重的社会问题,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日前通过《河北省信息化条例》,规定非法泄露他人信息最高罚50万元。 生活中……[更多]
傅达林:法律人的思维品格
在法治价值获得普遍认同的社会,法律人是一个令人景仰而耀眼的称谓,他们身上代表着公平与正义,是法治的激情推动者与坚强捍卫者,是守护社会理性的中流砥柱。而法律人满足这种社会期待,凭靠的乃是一种共同的职业思维品格。 思维方式是一个职业区别于其他群……[更多]
傅达林:拿什么保障公民的“不理睬权”
傅达林 对于违规文件的审查与监督,重点不是依靠相对人消极的不予理睬,而应通过严格的问责机制确立起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权威 日前,在向听众讲解《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时,山东省法制办负责人的一番话成为了全国性的一个热点针对有些行政机构滥发红头文件的……[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