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鬼酒塑化剂被检测超标,引发了关于白酒业是否参照食品残留标准的讨论。
酒鬼酒今天发布公告称,湖南省质监局检测出的“塑化剂”非人为添加,对于塑化剂产生的来源有可能是在转运、包装过程中发生的迁移。同时,公司公告中还介绍,根据质量监督部门的要求,将对包装和转运过程各环节严格检查,从源头抓紧整改,包括采取调整工艺设备、更换接触材料和产品包装等措施以彻底消除任何可能的食品安全隐患。
21日下午,质检总局通报了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对50度酒鬼酒样品的检测结果,其中DBP(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俗称塑化剂)最高检出值为1.04mg/kg。
当日晚间,酒鬼酒曾发布声明称,未发现人为添加“塑化剂”的情况,产品完全符合GB2757-1981和GB2760-2011等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截至目前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我国及其他国家均未制定酒类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限量标准,故不存在所谓塑化剂超标的问题。
不过,酒鬼酒也因此番表态备受质疑。无论在公司声明还是公告中,酒鬼酒对于卫生部在2011年签发的551号函均有所回避。
根据卫生部《卫办监督函【2011】551号》文件要求,食品中塑化剂DEHP、DINP、DBP的最大残留量分别为1.5mg/kg、9.0mg/kg、0.3mg/kg。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朱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卫生部对塑化剂迁移到食品中的含量有明确规定,即酒业只能借鉴这个标准,就算制定自身标准,也不能逾越卫生部的规定,只能比这个规定更加严格。
酒鬼酒则引用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的说法,称按照我国人均预期寿命,每天饮用1斤,其中的DBP不会对健康造成损害。
对此,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厉曙光告诉《第一财经(微博)日报》记者,白酒业此前没有相关的专门标准,就应该参照食品的标准,毕竟酒也是食品。他还称,卫生部发布的函所提及的就是白酒业所应该遵循的限量标准,至于企业不提及这一标准,那就是企业的说法。
厉曙光介绍,塑化剂有20多种,目前我国有标准的只是三种,其中DBP的危害性是最大的,DEHP其次,DINP危害最小。
“我们现在看到的只是酒鬼酒。”厉曙光认为,现在还很难对白酒中所含有的塑化剂含量的危害性做一个通俗的解释,毕竟现在查出来仅有酒鬼酒一家企业产品的含量,其他的白酒中的含量还不知道。
不过一位业内资深人士同时也提出,朱毅的上述说法值得商榷,从技术上来说,白酒中含有的比较高的醇和酯类物质,塑化剂成分的迁移量比普通食品要高得多,这种差异也需要考虑。
一位资本市场人士向本报称,不太理解酒鬼酒公司关于不存在超标问题的表态,既然都已经检测确实含有塑化剂成分,这样说有何意义?
此外,这位人士还称,湖南省质监局于当天向质检总局报告的结果仅仅提及DBP的最高检出值,未提及中间值和最低值,这一点颇耐人寻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