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裁农民工的维权途径

2012年12月04日17:20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被裁农民工的维权途径

  被裁农民工的维权途径

  没有劳动合同也能请求经济补偿金

  2008年10月,在北京一家汽车公司当维修工的农民工谢彦冬与另外几名伙伴被公司解雇了。

  然而这个“解雇”却大有文章。本来说是要补签劳动合同,公司拿出的却是一份与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的合同让他们签,而且部分条款明显侵犯了他们的权益。在他们拒签后不久,就收到了公司认定他们不愿再续签劳动合同的通知。

  而发生这一切的背景是这家单位马上就要转让。“单位这样做是想让我们自动辞职,这样单位就不用再支付我们经济补偿金了。”已在这家单位当了三年维修工的谢彦冬对记者说。

  “从没遇到过这种事,一开始也不清楚自己有什么权益,听说一家电视台的法制栏目有个咨询热线,我们就咨询了他们。”谢彦冬告诉记者,在了解到自己都能请求哪些项目的赔偿之后,他们随即向北京市丰台区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并同时到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请求援助。

  谢彦冬请求的项目主要包括: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加班费、社会保险费等。

  2008年12月18日,仲裁开庭,并约定1月6日由丰台区仲裁委、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公司和谢彦冬他们四方进行调解,随后仲裁委下发了调解书。在调解中,谢彦冬放弃了加班费的请求和大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等。最后他共拿到21000元。

  “之前还觉得单位没给签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就不能要了呢,后来咨询了律师后才知道可以要。”谢彦冬对记者说。

  对此,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执行主任时福茂对记者解释说:“如果不是劳动者主动不再续签,而是单位不想续签的,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也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且无论单位有没有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只要不是劳动者的原因,在合法解除劳动关系时都必须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如果是违法解除,就要支付赔偿金,而赔偿金的数额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需要提醒农民工的是,如果与用人单位没签劳动合同应当注意收集在该单位打工的证据,如出工证明、工资条、工作服、工友证言等,这样在之后打官司的时候就会相对容易一些。”时福茂说。

  裁员应优先留用弱势群体

  据介绍,除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劳动者要记得索要经济赔偿外,农民工还应当知道企业裁员时另外几种可能会侵犯自己权益的情况。

  “法律规定企业在裁员时应该优先留用以下人员: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家中没有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需要抚养的未成年人的农民工。”时福茂介绍说。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企业破产”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为由与以下5类农民工解除劳动合同: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如果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寻求工会帮助,用人单位违法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劳动者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同时还可以寻求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福茂介绍说。

  时福茂特别提醒:“如果用人单位依法裁员后在6个月内重新招工,应当通知被裁的农民工,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另外,如果企业倒闭了,资产清算时,也应优先给付农民工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农民工被裁员后主要请求赔偿项目的计算方法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按农民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农民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农民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农民工在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农民工支付赔偿金

  没签劳动合同需支付的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农民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农民工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加班费  工作日安排农民工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单位应缴纳的那部分养老保险费  一般规定养老保险金由单位每月按上一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的20%缴纳,个人按上一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的8%从劳动者工资中代扣代缴。如果单位没有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每月应当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单位直接支付给农民工。由于各地规定不完全一致,农民工可向当地的社会保险支付中心咨询或申请核定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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