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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玉峰:律所为何需要品牌官

2012年12月06日08:48    法人    法帮网      免费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律所唯有一个好的品牌,才能更好的为其客户服务

  陈玉峰

  

  11月30日,在美丽的滨海城市——天津,由《法人》杂志倡议发起的“知名律所公关经理人沙龙”在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举办了主题为“知名律所品牌建设与品牌官成功之路”的沙龙活动。

  参加此次沙龙的成员有金诺、盈科、中伦、金杜、乾成、兰台、安理、阳光时代、天同、庞标等多家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和品牌经理,法制网、法制晚报、民主与法制等媒体记者共计30余人就律师事务所应当如何打造品牌律所,以及律所品牌如何成长等话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金诺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李海波律师认为,律所的品牌建设离不开机制、专业、形象和内部企业文化四大特征。在李海波看来,合伙人的机制解决了人员配备的问题,完全公司化的管理让整个律所的律师团队能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一个好的机制才能有好的品牌。第二是靠专业,李海波指出,律师要有较强的专业,才能在有所突破的领域发展。

  随后,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陆青说,品牌首先是独特的并且具有显著性,要能和别人的区别出来,品牌就代表价值观。其次要认清自己的特长,我是谁、客户是谁以及市场在哪显得尤为重要。最后就是律所的品牌和标志要统一,品牌是一把双刃剑,品牌打响之后,产品如果是次品就会得不偿失。

  庞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庞标在论坛中表示,知名律所和知名律师不是一个概念,庞标所也在朝着律所精品化建设方向发展,同时他指出庞标所的不同之处就是其管家式的服务,做客户的法律管家,为其解决法律困扰。要提升律所的品牌,得有自己独特的定位,大企业的市场都被占据了,庞标在寻找自己的市场,他认为文化领域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所以庞标所只专注做文化产业的市场。

  沙龙成员、北京大学教育与人力资本研究所高级咨询师高明表示,律所的品牌建设犹如小小徽章,但要百花齐放、推崇个性。在信息大融合时代,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明确哪些该做与哪些不该做,要延伸品牌的涵义。品牌价值等于真金白银和社会价值之和,这样才能完整。

  “知名律所公关经理人沙龙”每两个月举办一次,这次已经是第八次了。沙龙秘书长廖卫华在会后表示,“知名律所公关经理人沙龙”旨在搭建企业家和律师的交流平台,这次沙龙的核心内容是律所的品牌建设及其成长,律所唯有一个好的品牌才能更好的为其服务对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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