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各个级别及标准
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重大事故: 1、死亡三十人以上; 2、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重大事故: 1、死亡十人以上,二十九人以下; 2、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级重大事故: 1、死亡三人以上,九人以下; 2、重伤二十人以上; 3、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四级重大事故: 1、死亡二人以下; 2、重伤三人以上,十九人以下; 3、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不满三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