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租赁合同拟约定“擅改结构解约收房”

2012年12月17日14:49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就《关于修订的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市民和有关单位修订意见。新合同拟增加“承租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变动房屋结构将被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的约定。

  公有住宅简称公房,未出售前产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归国家所有。除了新增“承租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变动房屋结构将被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的约定,新修订的合同还明确了按月交纳房租的时间为每个月的15日之前,删除了承租人与第三者换房等不具有现实可操作性的约定。

  市住建委称,市民可在今年12月2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将意见反馈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住房制度改革处,邮箱:beijingfanggaiban@126.com;传真电话:010-59958492。新版合同将在征求意见基础上修订完善后颁布实施。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无销售许可证的房屋是否可以购买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租赁合同知识排行榜
租赁合同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在线 邛崃房产 邛崃黄页 邛崃新闻 邛崃门户网站 邛崃求职招聘 邛崃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