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当事人是指在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活动中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即房屋拆迁人、被拆迁人、承租人等。
房屋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即:有资格参与房屋拆迁活动的拆房人。
房屋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人。即:拥有被拆除房屋的产权所有的个人和单位,所有权人以产权证记载的权利人为所有人,所有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几人共有。
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是指对被拆除的房屋具有合法租赁关系的个人和单位。承租人有两种类型:1、执行政府标准租金的个人和单位;2、按市场价格双方协商确定租金的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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