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协议离婚程序

2012年12月28日15:50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农村协议离婚程序

  网友问:农村女,离婚详细的程序

  结婚五个月,无子女。要离婚了(男方有小三了),家具的购买收据有一部分写的男方名字可用的是结婚时的彩礼钱请问那这家具该归谁?男方家的房子也能分给女方么?请大家帮忙提点对女方最有力又合理的离婚条件,谢谢!

  律师解答:第一 家具应当属于了共同财产 第二 新婚姻法规定 婚前男方所购房子 属于男方 不属于共同财产 第三 如果有证据证明是男方的过错 在分配财产时 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下面我把流程发给你  以下是我从别的网友那搜集的一些(婚姻法)材料 希望对你有帮助  1.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关于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3、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4、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  5、关于离婚的程序、所需证件及费用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诉讼离婚的诉讼费用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分割一般是50元,有财产分割的话,按照财产比例交费,具体可参照《诉讼收费办法》。  注:其中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只是证明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但是你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两人确实已经分居二年了,可以申诉离婚  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

  相关阅读:

  农村离婚程序都有哪些

  农村离婚程序都有哪些 网友问:农村离婚走什么程 农村离婚走什么程序 律师解答 :可以协议离婚或者像法院起诉离婚 相关阅读: 农村离婚程序 农村离婚程序 网友问:农村女,离婚详细的程序 结婚五个月,无子女。要离婚了(男方有小三了),家具的购买收据有一部……[更多]

  农村离婚程序

  农村离婚程序 网友问:农村女,离婚详细的程序 结婚五个月,无子女。要离婚了(男方有小三了),家具的购买收据有一部分写的男方名字可用的是结婚时的彩礼钱请问那这家具该归谁?男方家的房子也能分给女方么?请大家帮忙提点对女方最有力又合理的离婚条件,谢谢!……[更多]

  女方起诉离婚程序

  女方起诉离婚程序 网友问:女方起诉离婚步骤是什么,需要注意什么? 本人女,44岁,结婚期间基本没有感情可言,并且矛盾颇深,九年前家庭纠纷手臂被丈夫弟弟砍到重伤,前年丈夫在临庄找小三,不顾及孩子当时上学,并且今年为孩子叔叔借高利贷130余万作担保,……[更多]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知识首页头条推荐:2015无销售许可证的房屋是否可以购买
网友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用户名:密码: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我要提问:
免费向在线律师咨询:
推荐律师 更多律师>>
按地区找律师
离婚程序知识排行榜
离婚程序推荐知识
在线免费咨询
关于法帮网 | 服务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导航 | 找律师
Copyright© 2002-2015 www.fabang.com 法帮网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1019063号 |
北京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不良信息
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
传播文明
经营性网站
备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