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报讯 记者饶纯武、刘大家 实习生 张玉 “近千平方米的私房被拆,拆迁办将300万元补偿款全部给了前妻,现在我无法联系前妻!”昨日,硚口长丰街建荣村的李先生质疑,属于自己的150万元拆迁补偿款被前妻冒领。
前妻领走300万拆迁款
昨日中午,记者在汉口古田四路建荣村看到,李先生位于新墩二村90号的一栋五层楼房,该房窗户已被拆除,室内空空如也。李先生69岁的母亲喻小梅介绍,这栋房屋占地面积约190平方米,是她从村里分得的宅地基,此前为一层楼房,2001年左右建成了五层楼。
李先生解释说,他与大他12岁的陈某均系再婚,两人于2005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08年2月28日,他与陈某签订了《自愿离婚协议书》,离异时房产证上是陈某的名字,该协议对上述房产进行了约定。该协议上称,新墩二村90号自建私房一栋,房产由女方保管,房屋支配和居住权归女方所有,将来拆迁时,男方可得房屋的50%的拆迁费。
李先生表示,建荣村于2008年动迁时,村委会进行房屋和户口登记(下称“双登”)时,他曾递交了自己的离婚协议书;2012年,又向拆迁安置办递交了《离婚协议书》,并向拆迁办说明,让前妻陈某与拆迁办洽淡,签订协议时自己要到场。
“令我没有想到的是,在我没签字的情况下,前妻签字领走了300万元的拆迁补偿款!”李先生不解地说,现在他也无法联系前妻。
拆迁办称程序上无不妥
为何频频主张房屋权益,也未能阻止拆迁补偿款被“冒领”?
根据李先生提供的手机号码,记者试图联系其前妻陈某,结果拨通电话却无人接听,随后又发短信表明采访,对方也没有回应。
随后,记者来到了长丰街建荣村。该村负责与李先生接洽的工作人员黄达志表示,他的工作只是宣传、动员。拆迁户安置和补偿的具体细节,由拆迁办落实。
记者又来到建荣村东区拆迁安置办公室,拆迁办和建荣村有关负责人均表示,在2008年“双登”时,新墩二村90号房主为陈某,李先生并未提出异议;2012年5月9日动迁时,该房是陈某前来签字。村委会和拆迁办均表示,知道李先生与陈某离了婚,但未收到李先生送来的《离婚协议书》,并建议李先生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相关阅读:
有人竟在拆迁户门前放鞭摆花圈(图)
汉口古田四路一拆迁户昨天凌晨碰到了一件蹊跷事:半夜时分有人踢门,并在门口燃放鞭炮,出门一看,大门口竟然摆放着两个花圈,一家人气愤不已。 陈女士家住古田四路新墩二村92号。昨天上午,记者看到她家门前还摆着两个花圈,地上还有一些鞭炮碎屑。陈女士一……[更多]